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会费标准及管理办法


根据河北省民政厅、河北省财政厅有关规定,按照“以会养会服务会员、自收自支、不以盈利为目的”的原则,制定河北省医院管理学会会费标准及管理办法。

一、会费收取标准

本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会员会费。

副会长单位每年缴纳会费10000元,常务理事单位每年缴纳会费8000元,理事单位每年缴纳会费5000元,一般会员单位每年缴纳会费3000元。

个人会员暂不缴纳会费。

二、会费缴纳时间与方式

会员按年度缴纳会费,每年一次。每年1、2月份各会员单位要主动将会费缴纳到指定账户。

会费缴纳方式为支票、现金或汇入本会账户。

开户名:河北省医院管理学会

开户银行河北银行石岗支行

账号01111300001217

三、会费开支范围

会费全部用于本会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非营利事业。

1、办公支出。包括固定资产的购置、租用、水电、交通费;工作人员的薪酬、福利及差旅费、必要的办公用品购置费、文印资料费报刊杂志订阅等;

2、活动支出。本会举办的大型会议、各类培训、研讨(信息)交流及考察调研等活动的开支;

3、宣传支出。本会主办的网站、新媒体、期刊运营费;

4、劳务支出。包括专家劳务费等;

5、其他支出。其他用于学会工作的合理开支。

四、会费使用审批

会费使用履行严格的财务审批制度,认真审核各项开支,严禁超范围支出。

五、会费使用监督

本会于每年对会费收支情况进行总结形成年度报告,提交会员代表大会审议,并以适当形式公开,接受会员单位及社会监督。同时按照财务管理规定接受主管单位及相关部门进行的财务审计。


主办单位:河北省医院管理学会

地址: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滨华路5号

电 话: 0311-66631090 18931123527

E-MAIL: hbsyyglxh@163.com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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